新北市政府文化局「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2年度文創藝術、設計媒合產業補助計畫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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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旨: 轉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「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2年度文創藝術、設計媒合產業補助計畫」暨相關申請表件,請惠予協助公布相關訊息,請 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2年4月26日北文發字第1021706288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補助計畫申請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02年6月28日止,補助內容及原則摘要如下:
(一)補助產業:視覺藝術產業、工藝產業、產品設計產業、視覺傳達設計產業、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及創意生活產業等6類。
(二)補助原則:本案徵選之補助計畫,須文創業者結合產業界業者合作,方得提案,並以新北市文化意象為創新設計等具創意構想之產品送件申請。
(三)申請資格:設計團體或個人在取得產業業者同意後,具備下述資格,並備齊補助案相關文件,由設計方報名申請。
1、團體組:結盟兩造其中一方具下列條件之一即符合報名資格。
(1)文創設計團體:具新北市營業稅籍證明;或於國內登記立案並位於新北市境內之私法人、人民團體;或依商業登記法設立於新北市之獨資、合夥事業體。
(2)產業業者:具新北市營業稅籍證明;或依商業登記法設立於新北市之獨資、合夥事業體。
2、個人組:結盟兩造其中一方具下列條件之一即符合報名資格。
(1)凡年滿二十歲,具有行為能力且設籍新北市。
(2)產業業者,具新北市營業稅籍證明;或依商業登記法設立於新北市之獨資、合夥事業體。
(四)補助案數及金額:本年度以補助團體5案、個人5案為原則,每一申請案之補助額度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整,並由審查委員依據各提案單位申請計畫核定補助金額。
三、 相關網站公告及計畫訊息網址:「http://www.culture.ntpc.gov.tw/活動訊息/徵件: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2年度文創藝術、設計媒合產業補助計畫開始徵件」,計畫及申請表單如附件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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