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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 函 主 旨: 檢送「補助技專校院國際技能競賽選手海外精進(試辦)計畫」(以下簡稱本計畫)暨相關申請表件,請有意願申請補助之學校依說明事項研提辦理計畫書(30頁以內)1式3份,並於106年11月30日(星期四)前備文報部,請查照。 說 明: 一、 本部為鼓勵曾獲勞動部選派出國參加「國際技能競賽」之選手,得就該專業領域再精進技能並擴大國際視野,於就業後具有產業改革創新之能力,間接提升我國相關產業發展,特訂定本計畫。 二、 學校應就參加本計畫學生之技能或依產業發展趨勢(跨領域),以現行校內機制媒合海外相關之機關(構)或參與海外相關活動以增進學員技能、見聞,並於計畫書中具體呈報。 三、 本計畫經費項目申請表請參照「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」編列。 |